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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市武术协会-联系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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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汕尾市武术协会
英文:SHANWEI WUXHU ASSOCIATION
2023年“富丽杯”汕尾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精英大赛的竞赛规程
汕尾市武术协会文件
汕武协〔2023〕03号
关于举办汕尾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精英大赛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弘扬中华武术传统文化,推进武术运动的普及和发展。经研究,2023年汕尾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精英大赛定于12月9—10日在汕尾体育馆举办,现将《竞赛规程》印发给你们,请积极组队参加比赛。
附件:1、2023年汕尾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精英大赛竞赛规程
汕尾市武术协会 2023年9月20日
2023年“富丽杯”汕尾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精英大赛竞赛规程
一、指导单位: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二、主办单位:汕尾市武术协会
承办单位:汕尾市武术协会竞赛委员会
冠名单位: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单位:汕尾市武术协会各专业委员会、汕尾市长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、汕尾市山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汕尾市豪会观海山庄有限公司、汕尾市海丰仁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富菲堡贸易有限公司
四、竞赛时间:2023年12月9—10日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11月16日23:59截止
竞赛地点:汕尾体育馆
五、参赛单位:
各地市县(市、区)武术社团组织、行业体育协会、学校(大中专、中小学、幼儿园)、武术俱乐部、拳社拳馆、乡镇、村、社区等相关单位。
六、武术套路竞赛项目:
(一)传统套路项目:1.各式传统拳术及传统器械。2.各式传统太极拳及太极器械。
(二)其它(拳术及器械)项目。
(三)自选项目:1.自选长拳、自选南拳。2.自选刀术、枪术、剑术、棍术。
(四)规定项目:1.国家规定拳术、长拳、南拳、太极拳。2.国家规定刀术、枪术、剑术、棍术。
(五)对练项目:徒手对练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对练。
(六)集体项目:集体拳术、集体器械(男女混合均可)不设组别,参赛人数为8人以上(含8人)。
备注:1.传统拳术类:
{C}{C}{C}(1){C}{C}{C}拳术类:八极拳、通臂拳、劈挂拳、翻子拳、炮拳、红拳、少林拳、武当拳等。
{C}{C}{C}(2){C}{C}{C}南拳类:五祖拳、咏春拳、洪、刘、蔡、李、莫拳、虎鹤双形、地术拳、其它南拳;吞吐拳、圆山拳、罗山拳、侠家拳、逛花门拳、青塘拳、乌镭拳、添师拳、蔡莫拳、万仙拳等。
{C}{C}{C}(3){C}{C}{C}太极拳类: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东岳太极拳及其它太极拳,国家规定套路太极拳八法五步、太极拳24式、38式、42式、56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太极拳;32式太极剑、42式太极剑。
2.传统器械类:
{C}{C}{C}(1){C}{C}{C}单器械:刀术、剑术、棍术、枪术、朴(大)刀、扇子、太极剑、太极刀、太极枪、南刀、南棍等。
{C}{C}{C}(2){C}{C}{C}双器械:双刀、双剑(含长穗双剑)、双鞭(含刀加鞭)、双钩、其它双器械等。
(3)软器械:九节鞭、双节棍等。
七、竞赛分组:
(一)儿童组:11周岁以下(含11周岁,201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)。
(二)少年组:12至17周岁(2006年1月1日-2011年12月31日)。
(三)青年组:18至39周岁(1984年1月1日-2005年12月31日)。
(四)中年组:40至59周岁(1964年1月1日-1983年12月31日)。
(五)老年组:60至70周岁(1953年1月1日-1963年12月31日)。
八、参加办法:
(一)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1-2人、队医1人,参赛队员不限(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);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。
(二)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或器械项目3项,集体项目和对练项目不计在内。
(三)每队限报集体项目或对练项目2项(男女混合均可)、不设组别,参赛集体项目人数为8人以上(含8人)。
注:请根据队员实际年龄报参赛组别。
九、参加须知:
(一)比赛出场顺序按秩序册。
(二)报名表必须盖参赛单位公章。
(三)在指定网上公布时间内,如需要更改,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,网上公布时间截止后,不得更改。
(四)集体项目比赛代表队,可选派一名人员播放音乐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。
(五)如发生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的运动员,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,根据实际情况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(六)比赛中如发现参赛代表队或运动员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行为者,组委会有权要求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查,经查属实,即取消比赛成绩。
(七)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、教练员守则,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,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、罢赛等恶劣行为者,即取消该代表队或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,收回奖杯、奖牌、证书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。
(八)必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、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(九)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;在比赛期间赛场以外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,一切后果自行负责。
(十)参赛人员每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,如不按要求签暑者,一切后果自负。
十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参照2012年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比赛套路项目时间规定:
1.传统拳、传统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少于40秒,不超过2分钟。
2.太极拳比赛时间不超过4分钟,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3.太极剑及器械比赛时间不超过3分钟,演练至2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4.国家规定套路和自选南拳、长拳、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少于1分20秒;对练项目完成时间不少于40秒,(太极对练不超过3分钟,演练至2 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)。
5.集体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,每少一人,扣0.5分。比赛时由各队人员负责自备播放音乐。配乐不得出现口诀、口令,如出现者扣0.5分。
(三)凡超出规定时间或少于规定时间,按有关规定扣分,由裁判长执行。
(四)比赛运动员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(五)比赛运动员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或运动服装、运动鞋。
(六)比赛出场顺序为电脑随机抽签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:
(一)传统项目共三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二)自选项目共二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三)规定项目共三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四)其它项目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五)对练项目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六)集体项目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1按套路比赛分组(儿童组、少年组、青年组、中年组、老年组,根据运动员所获得个人单项项目、对练项目、集体项目成绩择优分别给予一、二、三等奖,金、银、铜奖牌及证书,比例为20%、40%、30%。注:集体项目获一、二等奖者颁发奖杯。2赛事设“团体总分奖”“优秀组织奖”“武德风尚奖”、“优秀裁判员奖”“优秀教练员奖”。运动队在本次比赛中参加队员和参赛项目多,比赛成绩突出及赛风、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,评选和奖励办法另定。
{C}十二、{C}报名办法:
(一)报名:请在市武术协会网站(www.swwsxh.org)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报名表格,填写后并发电子版到武术协会邮箱:2331139818@qq.com。
(二)报名截至时间:2023年11月16日23:59截止,报名后请密切留意汕尾市武术协会网站(www.swwsxh.org)信息。
(三)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务必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,一份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秘书处(地址:汕尾市区全民健身广场办公楼二楼汕尾市武术协会办公室,邮编:516600,收件人:陈振雄,联系电话13692951222。)电子版一份发至邮箱、另一份存留本队备份,便于核查。报名联系人:陈振雄 13692951222、陈生 13168210666,办公电话:3297229,传真:3388912。
(四)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,人身意外保险统一购买,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身体健康证明》(在县级以上医院办理)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(五)报名者须交材料:1.比赛项目表;2.本人签名责任声明书;3.身份证复印件;4.身体健康证明;一并邮寄到市武协办公室。
(六)参赛队伍需遵守赛纪,同意以及遵守汕尾市武术协会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规则、规程等。如赛期出现赛风赛纪事件,则取消该单位三年内不能参加市、省及以上比赛的报名资格。
(七)参赛名单、项目、竞赛日程、有关补充通知等于11月25日前在汕尾市武术协会网站及报名系统中公布,请各参赛单位核对好参赛人员的资料。如有错漏,请于11月25日中午12:00前与报名联系人联系,逾期不予办理。
十三、参赛费用:
(一)会务费100元,个人项目、对练项目、集体项目每项每人100元。注:市武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参赛(集体项目)免缴会务费,个人会员参赛(个人项目)免缴会务费,非会员可现场办理入会手续,或由所代表的参赛单位集中提交会员费 100 元/人/年。学生会员收半会费;(所有参赛运动员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人30元,由组委会统一购买)。
费用请于11月16日前转以下帐号(以参赛队方式转帐,并注明参赛队名称)。(二)费用转帐至汕尾市武术协会指定帐户。请详阅规程,费用转帐后不得退款。
户名:汕尾市武术协会
帐号:678258833605 ,开户行:中国银行汕尾分行
联系人:陈生,联系电话:13168210666
(三)更改费用:参赛报名后,不得退款,凡需要更改项目、套路名称或运动员姓名必须缴纳每处100元手续费;会务项目、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。
十四、报到:
(一)裁判员12月9日下午1:30分报到(报到地点:汕尾市原体育局会议室),1:40—2:40组织裁判员培训理论学习, 2:50—3:30裁判员在比赛场地演习。
(二)各领队、教练员11月19日下午4:00报到(报到地点:汕尾市区中联港湾酒店会议室),4:10—6:00在赛区会议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。注:各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12月9日下午6:00之前,由本人或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告表相符者,予以更改,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,不予更改。
十五、领奖事项:
必须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领取。
十六、其它:
(一)申诉程序及规定:(1)如果对裁判组的评判结果有异议,必须在该运动员当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,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载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和申诉录像,同时交付人民币1000元的申诉费。如申诉正确,退还一半申诉费,但是成绩不变;申诉不正确的,则维持原判,申诉费不退回,申诉费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,(2)每项赛后开始计时,15分钟后不受理任申诉,仲裁委员会是最终裁决。
十七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(二)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汕尾市武术协会选派。
十八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本赛事组委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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