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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市武术协会-联系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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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汕尾市武术协会
英文:SHANWEI WUXHU ASSOCIATION
关于举办2020年第九届汕尾市传统武术锦标赛的通知
汕尾市武术协会文件
汕武〔2020〕02号
关于举办第九届汕尾市传统武术锦标赛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武术社团组织、行业体育协会、学校等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弘扬中华武术传统文化,推动我市体育武术运动发展,经研究,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,为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,积极推进复工复产,第九届汕尾市传统武术锦标赛定于11月21-22日在汕尾体育馆举行。现将《竞赛规程》印发给你们,请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赛。
附件:1《“山海·长虹杯”第九届汕尾市传统武术锦标赛竞赛规程》
3.《责任声明书》
汕尾市武术协会
2020年9月16日
“山海·长虹杯"第九届汕尾市传统武术锦标赛竞赛规程
一、指导单位: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二、主办单位:汕尾市武术协会
承办单位:汕尾市武术协会竞赛委员会
三、协办单位:汕尾市武术协会各专业委员会、汕尾市长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、深圳山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、汕尾市观海山庄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富菲堡贸易有限公司、汕尾市惠威武术培训中心
四、竞赛时间:2020年11月21-22日
竞赛地点:汕尾体育馆
报名截止时间:10月28日
参赛人数:500人以下(满500人提前截止报名)。
五、参赛单位:
各县(市、区)武术社团组织、行业体育协会、学校(大中专、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)、武术俱乐部、拳社拳馆、武校、乡镇、村、社区等相关单位。
六、武术套路竞赛项目:
(一)传统套路项目:(1)各式传统拳术及传统器械;(2)各式传统太极拳及太极。器械 。
(二)其它(拳术及器械)项目:
(三)自选项目:(1)自选长拳、自选南拳;(2)自选刀术、枪术、剑术、棍术。
(四)规定项目:(1)国家规定拳术、长拳、南拳、太极拳;(2)国家规定刀术、枪术、剑术、棍术。
(五)对练项目:徒手对练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对练。
(六)集体项目:集体拳术、集体器械(男女混合均可)不设组别,9人以上。
备注:1、传统拳术类(1)拳术类:八极拳、通臂拳、劈挂拳、翻子拳、炮拳、红拳、少林拳、武当拳等,(2)南拳类:五祖拳、咏春拳、洪、刘、蔡、李、莫拳、虎鹤双形、地术拳、其它南拳;吞吐拳、圆山拳、罗山拳、侠家拳、逛花门拳、青塘拳、乌镭拳、添师拳、蔡莫拳、万仙拳等…。(3)太极拳类: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其它太极拳及国家规定套路太极拳八法五步、太极拳24式、38式、42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太极拳;32式太极剑、42式太极剑。2、传统器械类(1)单器械:刀术、剑术、棍术、枪术、朴(大)刀、扇子,太极剑、太极刀、太极枪、南刀、南棍等,(2)双器械:双刀、双剑(含长穗双剑)、双鞭(含刀加鞭)、双钩、其它双器械等;(3)软器械:九节鞭、双节棍等。
七、竞赛分组:
1、儿童组:11周岁以下(含11周岁,2009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);
2、少年组:12至17周岁(2003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);
3、青年组:18至39周岁(1981年1月1日-2002年12月31日);
4、中年组:40至59周岁(1961年1月1日-1980年12月31日);
5、老年组:60至70周岁(1950年1月1日-1960年12月31日)。
九、参加办法:
1、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1-2人、队医1人,参赛队员不限(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)。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。
2、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或器械项目2项,集体项目和对练项目不计在内。
3、每队限报集体项目或对练项目2项、不设组别。
注:请根据队员实际年龄报参赛组别。
八、参加须知
(1)比赛出场顺序按秩序册。
(2)报名表必须盖参赛单位公章。
(3)在指定网上公布时间内,如需要更改,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,网上公布时间截止后,不得更改。
(4)集体项目比赛代表队,可选派一名人员播放音乐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。
(5)如发生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的运动员,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,根据实际情况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(6)比赛中如发现参赛代表队或运动员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行为者,组委会有权要求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查,经查属实,即取消比赛成绩。
(7)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、教练员守则,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,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、罢赛等恶劣行为者,即取消该代表队或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,收回奖杯、奖牌、证书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。
(8)必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、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(9)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。在比赛期间赛场以外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,一切后果自行负责。
(10)参赛人员每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,如不按要求签暑者,一切后果自负。
九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采用2012年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印制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比赛套路项目时间规定。
1.传统拳、传统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少于40秒,不超过2分钟;
2.太极拳比赛时间不超过4分钟,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;
3.太极剑及器械比赛时间不超过3分钟,演练至2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;
4.国家规定套路和自选南拳、长拳、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少于1分20秒;对练项目完成时间不少于40秒,(太极对练不超过3分钟,演练至2 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);
5.集体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,每少一人,扣0.5分。比赛时由各队人员负责自备播放音乐。配乐不得出现口诀、口令,如出现者扣0.5分。
(三)凡超出规定时间或少于规定时间,按有关规定扣分,由裁判长执行。
(四)比赛运动员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(五)比赛运动员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或运动服装、运动鞋。
(六)比赛出场顺序为电脑随机抽签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:
(一)传统项目共三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二)自选项目共二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三)规定项目共三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四)其它项目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五)对练项目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六)集体项目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按套路比赛分组(儿童组、少年组、青年组、中年组、老年组,根据运动员所获得个人单项项目、对练项目、集体项目成绩择优分别给予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证书、奖牌(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占参赛人数的30%、50%、20%)。注:集体项目获一等者奖颁发奖杯,设“武德风尚奖”运动队,在本次比赛中参加队员和参赛项目多,比赛成绩突出及赛风、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。大会予以表彰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十一、报名办法
1.报名:请在市武术协会网站www.swwsxh.org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报名表格,填写后并发电子版到武术协会邮箱:2331139818@qq.com。
2.报名截至时间:2020年10月28日24:00截止,报名后请密切留意汕尾市武术协会网站www.swwsxh.org信息。
3.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务必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,一份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秘书处(地址:汕尾市区全民健身广场办公楼二楼汕尾市武术协会办公室,邮编:516600 收件人:陈振雄,联系电话13692951222,)电子版一份发至邮箱、另一份存留本队备份,便于核查。报名联系人:陈振雄 13692951222、陈耀冰 13168210666,办公电话:3297229 传真:3388912
4.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,人身意外保险统一购买,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身体健康证明》(在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办理或县级以上医院办理)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5.报名者须交材料,(1)比赛项目表,(2)本人签名责任声明书,(3)身份证复印件,(4)身体健康证明,(5)会员证件及报项等复印件,一并邮寄到市武协办公室。
6、请各参赛单位按时邮寄报名材枓,但没收到报名材枓时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,不予编排。
7、参赛队伍需遵守赛纪,同意以及遵守汕尾市武术协会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规则、规程等。如赛期出现赛风赛纪事件,则取消该单位三年内不能参加市、省及以上比赛的报名资格。
8、参赛名单、项目、竞赛日程、有关补充通知等于11月6日前在汕尾市武术协会网站及报名系统中公布,请各参赛单位核对好参赛人员的资料。如有错漏,请于11月8日中午12:00前与报名联系人联系,逾期不予办理。
十二、经费:会务项目、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。
十三、报到:
(一)裁判员11月21日下午1:30分报到,(报到地点:原汕尾市体育局会议室),1:40—3:30组织裁判员培训理论学习, 3:30—4:00裁判员在比赛场地演习。
(二)各领队、教练员11月21日下午4:00报到(报到地点:汕尾市武术比赛组委会赛区会议室),4:10—6:00在赛区会议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。备注;(1)各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11月21日下午6:00之前,由本人或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告表相符者,予以更改,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,不予更改。
十四、领奖事项
必须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出示身份证领取。
十五、申诉程序及规定:
运动队如果对裁判组的评判结果有异议,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15分钟内,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载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和申诉录像,同时交付人民币1000元的申诉费。如申诉正确,退还一半申诉费,但是成绩不变。申诉不正确的,则维持原判,申诉费不退,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。仲裁委员会是最终裁决。
十六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(二)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汕尾市武术协会选派。
十七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本赛事组委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地址:广东省汕尾市全民健身广场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:0660-3297229 传真:0660-3388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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